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分类:院内新闻
- 作者:人事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6-14 16:4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各部门(分院、中心)、子公司,各有关人员: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于近日下发,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我院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需报考的人员请及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仔细阅读浙考发〔2017〕20号文件,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并在相关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和交费。(网报和交费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30日,逾期无法补报补交)。二
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部门(分院、中心)、子公司,各有关人员: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于近日下发,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我院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需报考的人员请及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仔细阅读浙考发〔2017〕20号文件,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并在相关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和交费。(网报和交费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30日,逾期无法补报补交)。二
- 分类:院内新闻
- 作者:人事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6-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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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分院、中心)、子公司,各有关人员: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于近日下发,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我院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报考的人员请及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仔细阅读浙考发〔2017〕20号文件,认真核对报考条件并在相关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和交费。(网报和交费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30日,逾期无法补报补交)。
二、报考人员请在交费前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务必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进行网上交费。其中,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须在6月28日前报院人事部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时备用。
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且有效的考生,必须在公布成绩15天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届时以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816250、88816260。
院人事部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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